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95号)文件精神和区政府及区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2016年7月1日0时全面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
利实施,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乔正荣担任组长的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全院中层干部大会、职能科室协调会等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和培训,要求各科室必须将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同时,为让更多患者知晓公立医院执行零差率销售这一惠民政策,医院通过LED、宣传手册、展板、微信、报纸、增设门诊导诊人员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共向门诊及住院病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自7月1日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我院共950余种药品纳入了零差率销售,为了做好药品库存盘点、医保系统和收费系统对接、药事服务费补偿、相关政策宣传等工作,党委办、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财务科、医保办、信息科、门诊部等科室通力合作,加班加点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并及时到达临床一线帮助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了我院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平稳有序推进。
从7月1日至7月7日,我院门诊共10305人次,免收药品加成234756.01元,出院760人次,免收药品加成372086.10元。自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到我院就医广大群众明显感受到医药费用降低了,得到的实惠更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