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近日,经过严格的推荐和遴选,神经外科顺利成为国家卫计委《创伤性脑损伤诊疗质量控制》标准函审单位,神经外科主任陈才华(主任医师)被聘为函审专家。 《创伤性脑损伤诊疗质量控制》标准是2013年医疗服务标准制订计划项目之一。由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脑科医院张赛等教授组织起草,国内多位医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此次,我院神经外科获得参与资格,将有利于神经外科创伤性脑损伤患者的临床诊疗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知名度的进一步提升,学科学术,专科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据悉,在《创伤性脑损伤诊疗质量控制》标准中,8.3.4条提出,若首次头颅CT发现异常,则有必要每12-24小时常规复查。看到这条标准后,获得函审资格的神经外科主任陈才华提出了自己的修改建议:若首次头颅CT发现异常,住院期间出现意识障碍加深,出现新的症状或神经系统体征,则应及时复查头颅CT,如无变化,则有必要每12-24小时常规复查。此条建议对标准进行了完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