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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3季度招聘非在编临床护理人员简章
http://www.cqcsyy.cn   2014年7月24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2014年第3季度招聘非在编临床护理人员简章

 

    为保证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对护理人力资源配置需求,根据目前我院护理队伍的现状,结合年度护理专科建设计划和医疗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报区卫生局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临床护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临床护士岗位:20名(性别不限,编外)。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医学院校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并符合本次规定的报名条件。


    四、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爱岗敬业。


    3.无受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岗位任职条件


    1.要求护理(学)专业毕业,获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三)年龄条件


    年龄在28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报名前一日)。


    (四)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60厘米,女性身高≥150厘米。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9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医院办公楼2楼2会议室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报名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以上证件均需用A4纸复印1份。


    4.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规定在考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三)招聘考试、考核流程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按不低于1:2的原则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职位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占60%、面试占40%)。


    2.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中午13:30在医院办公楼2楼公示栏公布。面试时间为2014年8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面试地点在医院办公楼2楼2会议室。


    3.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基础分和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人员中按基础分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统一编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名字及其他信息。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满分102分)


    1.基础分(满分2分)


    在我院或其他三级甲等医院参加护理临床技能规范化培训一年以上,并取得《护理执业技能规范化培训证书》者加2分。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基础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医院办公楼2楼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试岗


    体检合格者,在所报考岗位(临床科室)试岗2周。


    七、公示


    试岗合格者,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八、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招聘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编外),享受我院招聘护士待遇。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九、招聘纪律


    为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由招聘监督小组监督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人力资源部40401160  护理部4040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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