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2012年第二季度
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护士简章
为顺利推进我院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促进医疗业务的发展,现根据2012年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护士20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拟招聘非在编合同制护士20名,凡全国范围内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生,并符合本次规定的报名条件者皆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㈠思想政治条件
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爱岗敬业。
⒊无受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㈡岗位任职条件
⒈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生,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⒉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参加了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外)。
㈢年龄条件
⒈年龄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⒉有ICU、儿科、血液透析专科护士证书及在三级医院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㈣身体条件
⒈身体健康,符合护理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
⒉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0cm以上。
㈤其他条件
在长寿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招聘及在编护士,在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辞职证明。
四、招聘程序
㈠公开报名
⒈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从2012年6月8日至2012年6月11日(星期天除外)。
⒉报名地点: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护理部。
⒊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均用A4纸复印1份)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
㈡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本方案第四条规定的报名条件在考前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㈢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⒈护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满分100分);
⒉面试(满分100分)
均按拟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
㈣总成绩计算方式(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试岗
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合格者,在临床科室试岗2周。
六、体检
招聘根据总成绩,均按实际拟招聘岗位数参加体检(等额体检),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如果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七、公示
试岗合格者,对拟招聘护理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天。
八、聘用和待遇
通过考试、面试、体检和临床试岗考核均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与我院签订招聘意向协议。考生同时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⒈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否则,医院不予以聘用。
待遇:按自愿原则,先与我院签定招聘意向协议,按规培学生对待,医院每月给予500院生活补贴,与医院无人事关系。待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取得相应证书后再报经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与我院签订非在编招聘护士劳动合同,享受我院招聘护士待遇。
⒉对大专毕业生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先与我院签订招聘意向协议,报经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再与我院签订非在编招聘护士劳动合同享受我院招聘护士待遇。
九、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电话:40403679、13389641783、13389641665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